成都工业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文件
计字 2019 (19) 号
成都工业学院
鲲鹏信息创新技术应用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成绩考核办法
实验考核是检验实验教师授课水平和学生是否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是否掌握实验基本技术和基本方法的重要环节,教师要善于通过实验考核发现问题,要对实验考核成绩加以分析,总结实验教学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为此,特制定如下制度:
1、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在实验开始前制定学生实验分组名单及实验时间安排表,并通知到每个学生。
2、建立多元的实验成绩考核方法,统筹考核实验过程与实验结果。对于每项指标的百分比确定为:
实验预习:10% (实验目的及原理、回答问题情况)
实验操作:20%(操作标准化程度、操作时间优化能力、排除实验故障的能力、观察实验现象能力、实验态度、责任感、协作精神。)
实验报告:60%(报告格式、图标规范程度、分析实验结果能力、处理数据能力、实验方法综合)
创新能力:10% 实验考核要贯穿学生实验的全过程。
3、实验教师在实验成绩考核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实验成绩要基本符合正态分布,平均成绩大于80分,优秀率20%左右,不及格率5%以下。